此職缺已截止報名

本職缺已於 115/10/29 截止收件,僅保留歷史資料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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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兵役局

辦事員

公告日期
115/10/21
有效期間
115/10/21 ~ 115/10/29
職務列等
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條件資格
1、本職缺限定領有有效期限內身心障礙證明者參加甄選。 2、文筆流暢、負責盡職,邏輯清晰處事有條理,具工作服務熱忱及溝通協調、分析事理及良好執行力。 3、熟練公文系統及word、excel等電腦應用能力。 4、無特考特用之調任限制暨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ㄧ者。
工作項目
1、 役男複檢綜合庶務。 2、 體檢場現場作業。 3、 協助體位評判工作及中央送審事宜。 4、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1.本職缺為預估缺,預計115 年11月出缺,若因故未能開缺時,本次公開甄選自始無效,且錄取人員不予核派。 2.2.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請於115年10月29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需填寫簡要自述)內容無誤後,授權開放履歷調閱,並上傳相關證明文件(現職派令、最近一筆銓敘部審定函、最高學歷、考試及格證書、身心障礙證明正反面、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及語言能力檢定證明(如無語言能力檢定則免附),逾期上傳或資料不齊者,恕不受理;合格者則擇優通知面試,不符合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聯絡電話:02-23654361#661人事室莊小姐。 3.本職缺得視需要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5個月內。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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