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主任

公告日期
115/10/22
有效期間
115/10/22 ~ 115/11/06
職務列等
薦任第7職等至薦任第9職等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條件資格
(一)經銓敘審定資訊處理職系薦任第7職等以上合格實授者。 (二)具資訊系統規劃與系統推廣經驗。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至第28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之1、第21條第1項、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所列情事及未符限制轉調規定之情事。
工作項目
(一)協助司法院及法院資訊業務之策劃及推展。 (二)綜理資訊業務及其他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正取1名,備取至多2名,候補期間自公告之翌日起5個月,如無適當人選得予從缺。 二、報名時間及方式: 請於115年11月6日以前(以郵戳為憑),備妥以下資料: (一)資訊人員甄選報名表(請下載附件「司法院暨所屬各機關資訊人員甄選報名表」) (二)公務人員履歷表(需使用銓敘部所訂之公務人員履歷表(一般)格式(請提供自WebHR下載之版本)、含簡要自傳、學經歷、最近2吋半身脫帽相片一張)。 (三)最近一次銓敘審定函影本、現職派令影本。 (四)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五)最高學歷影本。 (六)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獎懲資料影本。 以上資料請以A4規格依序左齊裝訂,務請留白天聯絡電話及常用e-mail,掛號郵寄至:司法院資訊處第三科(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124號)收,親自報名概不受理,信封註明「應徵臺灣屏東地方法院資訊室主任」。 三、甄選程序: (一)經書面審查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合、書面審查不符需求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二)如需返還應徵資料,請檢附回郵信封,錄取名單將於司法院網站公告。 四、聯絡電話:02-23618577轉621,傅小姐。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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