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辦事員

公告日期
115/10/28
有效期間
115/10/28 ~ 115/11/12
職務列等
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條件資格
1、國內外公私立大學以上畢業,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無特考特用限制轉調情事及具有本開缺職務任用資格之人員。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至28條各款不得任用及陞遷法第12條各款不得陞任情事者。 3、歡迎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證明)者報名。
工作項目
1、 辦理全民健康保險行政相關業務。 (請參考:受理新成立投保單位、輔導納保等相關作業,實際業務仍依主管安排為準)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 意者請於115年11月12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址: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點選「我要應徵」,履歷請註明白天聯絡電話,簡要自述不得空白。 二、 非現職人員如無法至「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線上應徵,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勿使用簡歷表並請親自簽名) 及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最近1筆派令及銓敘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等證件影本,於報名截止日前,寄至「801663高雄市前金區中正四路259號,人事室李小姐收」(以郵戳為憑),信封請註明「應徵高屏業務組綜合行政職系辦事員職務(公告編號:2026477)」。 三、 逾期或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如欲確認是否完成應徵,請洽本署人事室李小姐(07-2315151轉3410)。 四、 合則約談(本署得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及本署業務需要,擇優通知面談),不合者恕不另通知及退件。 五、 本次公開甄選案,除正取1名外,得視成績增列候補2名,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3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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