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操作員
公告日期
115/10/27
有效期間
115/10/27 ~ 115/11/06
職務列等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職系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條件資格
(一) 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其他相當考試及格並經銓敘部銓敘審定委任第3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且具資訊處理職系任用資格。
(二)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考試法第12條不得擔任公務人員各款情事,且無限制調任之情事者。
(三) 具有資訊處理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工作項目
(一) 辦理電腦軟、硬體設備之操作、管理、安全維護事項。
(二) 資料庫之建立、運用、管理事項。
(三) 關於電腦作業規格標準化建立事項。
(四) 其他有關資訊管理、維護、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 報名時間:自公告之日起至115年11月6日(星期五)止,以郵戳為憑,逾期或應繳證件不齊者,視為資格不符,恕不受理。
(二) 報名方式:採通訊方式報名,以掛號郵寄(勿以平信寄件)至 510201 彰化縣員林市員林大道二段 1號,臺灣彰化地方法院人事室收,並於信封註明「應徵資訊室操作員」。
(三) 簡章、報名表及同意書電子檔請於司法院或本院網站「徵人啟事」網頁下載。
司法院網址:http://www.judicial.gov.tw/
本院網址:https://chd.judicial.gov.tw/
(四) 如有甄選報名之相關疑義,請於上班時間洽本院人事室。聯絡電話:(04)8343171分機7086、顧科員。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留言討論區 (0 則留言)
目前尚無留言,成為第一個留言的人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