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族委員會

科員

公告日期
115/10/27
有效期間
115/10/27 ~ 115/11/10
職務列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條件資格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公私立大專以上畢業。 2.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之考試及格,具經建行政職系任用資格。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款不得任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所列不得陞任之情形,且符合限制轉調規定。 4.具原住民身分得優先進用。
工作項目
1.提升特色住宅文化語彙。 2.鼓勵地方政府簡化建築管理。 3.辦理業務知能提升及政策宣導事宜。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本會得視業務需要,保留職務調整權利)。
聯絡方式
1.於115年11月10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完成線上報名作業,如具原住民或身心障礙身分、參加英文、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者,請上傳相關證明文件影本。 2. 線上報名流程:至「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俾完成授權本會取得履歷資料。 3. 初審合格且符業務需求者,擇優通知面試;本次未獲遴用者,視成績酌列候用名冊,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不合格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4. 聯絡電話:(02)89953382,邱小姐。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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