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高雄餐旅大學
國立高雄餐旅大學技士
公告日期
115/10/27
有效期間
115/10/27 ~ 115/11/17
職務列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條件資格
1.基本資格:⼤學以上學歷,公務⼈員普考或⾼考三級、相當等級之特種考試或專技轉任考試機電(或電⼒、電⼦等相關)⼯程相關類科及格,具備電機⼯程職系(或可與本職缺單向/雙向調任職系)任⽤資格之現職公務⼈員。
2.轉調限制:無限制轉調(或具備得轉調本機關)情事者,且無公務⼈員任⽤法第26條、第28條、公務⼈員陞遷法第12條及公務⼈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等各項不得任⽤、應予迴避之情事。
3.實務經歷:具備 1 年以上政府機關或學校公共機電⼯程發包、履約管理或機電維護實務經驗者佳。
4.專業證照(加分項⽬):具備政府採購法專業⼈員證書、公共⼯程品質管理訓練結業證書(機電班)等相關證照者優先考量。
5.⼯作特質:具備良好跨單位的溝通協調能⼒與緊急應變抗壓性,能配合校園突發停電、跳電等機電等緊急事件之處理。
工作項目
1. 辦理本校電力系統(含高低壓變配電)、照明、消防安全設備、中央空調、給排水及弱電系統等工程之規劃、招標、履約管理及驗收結算業務。
2. 辦理補助工程計畫之經費爭取、進度管控及成果報核作業。
3. 負責校區機電設備之日常零星修繕、定期委外維護保養及故障緊急搶修協調。
4. 辦理校園能源管理系統(EMS)運作維護、用電分析與節能減碳事宜。
5. 依法令辦理建築物消防安全設備檢修申報、高壓電力設備定期停電檢驗等申報與簽證作業。
6.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報名⽅式:請⾄⾏政院⼈事⾏政總處「事求⼈機關徵才系統」或「⼈事服務網」持⾃然⼈憑證或健保卡登⼊應徵職缺(僅提供現職公務⼈員使⽤),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需填寫簡要⾃述),授權徵才機關直接向⾏政院⼈事⾏政總處取得個⼈完整履歷資料;並將下列證明⽂件完整上傳(請掃描合併為1個電⼦檔):
1. 最⾼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2. 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3. 現職派令影本。
4. 最近⼀次電機⼯程職系銓敘部審定函影本。
5. 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6. 相關專業證照(如採購、品管證書)影本。
⼆、甄選⽅式:報名⼈員經資格審查符合,擇優通知參加⾯試,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通知亦不退件。
三、本項職缺得增列候補⼈員2名,候補期間⾃甄選結果確定之翌⽇起算3個⽉內有效,惟應徵⼈員均不合適者,亦得從缺;另如遇報名⼈數過少時,得延⻑公告時間。
四、報名資訊請洽⼈事室黃⼩姐,07-8060505轉11103。⼯作業務請洽總務處營繕組楊組⻑,電話07-8060505轉15500。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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