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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職缺已於 115/11/04 截止收件,僅保留歷史資料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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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部畜產試驗所

辦事員

公告日期
115/10/28
有效期間
115/10/28 ~ 115/11/04
職務列等
3等至5等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條件資格
1、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1項、第28條第1項各款、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無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事項。 2、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經公務員考試及格並具調任綜合行政職系資格者。 3、最近5年考績需3年以上為甲等,且不得連續2年為乙等。 4、須具備採購人員證照,有主辦工程採購業務及執行經驗者尤佳。
工作項目
1、工程、勞務採購及其相關業務事項。 2、技工友、約僱技術員、約用人員管理等相關事項。 3、防護團編組、訓練及調派。 4、消防、建物安全、水電等之管理及保養事項。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請於 115 年 11 月 4 日前點選「我要應徵」,核對個人資料及繕打自傳(300字以上)後,依序上傳所列文件:(1)最高學歷證書(國外學歷證書應另檢附我國駐外機構認證之中譯本)、(2)採購專業人員(基礎或進階)訓練及格證書,及(3)其他相關專長證照、證書或證明文件(無則免附)。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視為資格不符。 二、符合資格者本所擇優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如因所提供之聯絡電話或電子郵件錯誤至未能聯繫、通知後未到或不克參加者,均視同放棄。 三、本甄選職缺錄取正取1名(如無適當人員得予從缺),並視成績酌增備取人員 2 名,備取人員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5 個月,並以依序遞補本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甄選後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五、聯絡電話(06)5911211 轉 2023 陳小姐。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組員
114/01/14 ~ 114/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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