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龜山區戶政事務所

辦事員

公告日期
115/10/28
有效期間
115/10/28 ~ 115/11/09
職務列等
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1
工作地點
條件資格
一、有戶政工作經驗經驗者尤佳。 二、具電腦操作及文書處理能力,高度服務熱忱,做事細心,主動積極。 三、未曾受懲戒處分、品行端正、具服務熱忱及溝通協調能力者。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之限制者。
工作項目
辦理戶政相關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為115年11月預估職缺,若因故未能開缺時,本次公開甄選自始無效,且錄取人員不予核派。 二、本案採線上報名,資格條件符合且有意應徵者,請於115年11月9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請填寫簡要自述),點選【應徵職缺】進行本職缺應徵,完成授權並同意開放履歷調閱功能。 三、上傳資料:請將下列證明文件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後上傳至該系統:1.考試及格證書。2.最高學歷證件。3.現職派令。4.現職銓敘部審定函。5.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6.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7. 語言檢定證書或其他專業證照(無則免附)。資料不齊全者無法參加甄選(本所不另行通知補件)。 四、資料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另本次徵才候補人員候補期間5個月,若正取人員不克前來報到,則由後補人員依序遞補或遞補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予從缺。 五、聯絡人及電話:桃園市龜山區戶政事務所人事王小姐,電話03-3201922轉828。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辦事員
115/10/13 ~ 115/10/20
檢視
戶籍員
115/08/31 ~ 115/09/07
檢視
戶籍員
115/08/17 ~ 115/08/26
檢視
辦事員
114/12/31 ~ 115/01/09
檢視
書記
114/04/11 ~ 114/04/21
檢視
書記
114/03/27 ~ 114/04/07
檢視
戶籍員
113/11/19 ~ 113/11/26
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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