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立西苑高級中學
臺中市立西苑高級中學組長
公告日期
115/10/30
有效期間
115/10/30 ~ 115/11/09
職務列等
委任第5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條件資格
(一)具大學以上學歷畢業,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經銓敘審定委任第5職等以上合格實授,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且無限制轉調情事者。
(二)無「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情形、「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1項迴避任用限制及第28條不得為公務人員情事,且無性別平等教育法規定不得於學校任用情形。
(三)具有身心障礙手冊且在有效期限內。
(四)未曾受懲戒處分或近3年內無記過以上懲處紀錄。
(五)熟悉Word、Excel等辦公室軟體操作。
(六)品行端正、負責盡職、具服務熱忱者。
(七)具學校總務處相關業務經驗或具有採購專業證照者尤佳。
工作項目
(一)辦理總務處文書組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三)須配合總務處業務調整,與處內事務組長、出納組長職務輪調,且共同參與校內假日重大活動。
聯絡方式
04-27016473轉761人事室顏先生。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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