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交通管制工程處
臺北市交通管制工程處聘用人員
公告日期
114/01/17
有效期間
114/01/17 ~ 114/01/23
職務列等
薪點312-476(新臺幣42,120元至50,760元)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正取
4
候補
8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1.國內外大學畢業者。
2.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3年以上者。
工作項目
1.本市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管制設施規劃等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本次甄試報名表及簡章相關規定請⾄臺北市就業服務處網站⾸⾴「最新消息」區下載:網址http://eso.gov.taipei/,服務電話:(02)23085231」。
二、請逕至臺北市就業服務處網站報名。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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