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立大安高級工業職業學校

技佐

公告日期
115/10/30
有效期間
115/10/30 ~ 115/11/09
職務列等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地址
條件資格
詳見簡章
工作項目
(一)辦理學生社團之成立、申請、登記、異動及解散等相關業務。 (二)協助規劃社團選社、轉社、社團課程及學期活動。 (三)聯繫與協助社團指導教師,提供社團運作及活動所需支援。 (四)辦理社團幹部訓練、成果發表、評鑑及相關表揚活動。 (五)審核社團活動計畫,協助場地、器材及經費申請與核銷。 (六)協助社團辦理校內外展演、競賽、服務及交流活動。 (七)督導社團活動安全與秩序,協助處理活動期間相關突發狀況。 (八)整理社團名冊、活動紀錄、成果資料及相關行政檔案。 (九)協助社團經費、器材及場地之管理與維護。 (十)辦理其他與學生社團及課外活動相關之交辦事項。 (十一)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詳簡章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留言討論區 (0 則留言)

目前尚無留言,成為第一個留言的人吧!

發表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