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立大安高級工業職業學校
臺北市立大安高級工業職業學校技佐
公告日期
115/10/30
有效期間
115/10/30 ~ 115/11/09
職務列等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
職系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地址
條件資格
詳見簡章
工作項目
(一)辦理學生社團之成立、申請、登記、異動及解散等相關業務。
(二)協助規劃社團選社、轉社、社團課程及學期活動。
(三)聯繫與協助社團指導教師,提供社團運作及活動所需支援。
(四)辦理社團幹部訓練、成果發表、評鑑及相關表揚活動。
(五)審核社團活動計畫,協助場地、器材及經費申請與核銷。
(六)協助社團辦理校內外展演、競賽、服務及交流活動。
(七)督導社團活動安全與秩序,協助處理活動期間相關突發狀況。
(八)整理社團名冊、活動紀錄、成果資料及相關行政檔案。
(九)協助社團經費、器材及場地之管理與維護。
(十)辦理其他與學生社團及課外活動相關之交辦事項。
(十一)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詳簡章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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