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立東湖國民中學

約聘護理師

公告日期
115/11/02
有效期間
115/11/02 ~ 115/11/17
職務列等
280薪點,新臺幣38,948元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條件資格
●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各款等依法不得任用之情事。 ● 未具他國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 無公務人員考試法及其施行細則所訂限制轉調情形 (但符合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所訂不受原轉調機關範圍之限制者除外)。 ● 無特考特用調任限制。 ● 無性侵害、性騷擾及性霸凌等犯罪前科,或涉及該等事件尚在調查階段或已經檢、警查證遭提起公訴情事者。 ● 未曾受懲戒處分或行政處分。
工作項目
(一) 協助本校健康促進、衛生保健及健康中心相關業務。 (二) 協助學校意外傷害護理、師生意外事件緊急處理。 (三) 協助學校一般校務行政工作。 (四)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人事主任:蔡主任、(02) 2633-0373分機671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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