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縣信義鄉公所
南投縣信義鄉公所約僱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期
115/11/02
有效期間
115/11/02 ~ 115/11/13
職務列等
-
職系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條件資格
(一)需具一般公文處理及熟悉電腦各項文書處理及軟體操作能力。
(二)高級中等學校以上畢業者。
(三)本職缺係116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預估缺)職缺之職務代理人,僱用期間至實際到職日起至116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
工作項目
(一)辦理主計室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檢附以下資料:
1、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含照片及簡要自述,並親自簽名)。
2、最高學歷證件及相關工作經歷影本。
3、個人戶籍謄本
(二)報名資料請於115年11月13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時或資料不齊者不予受理)以掛號郵寄至本所主計室或親送至本所收發室蓋收件章,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主計室書記(約僱三等,240薪點)職務代理人」及日、夜間聯絡電話。
(三)資料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
(四)聯絡電話:049-2791515分機204 施主任收。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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