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社會局
嘉義縣社會局聘用社工員
公告日期
115/11/03
有效期間
115/11/03 ~ 115/11/10
職務列等
六等二階296薪點(折合新臺幣42,742元整),具碩士以上學歷或領有社工師證照者為六等三階312薪點(折合新臺幣45,052元整)
職系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正取
1
候補
1
工作地點
地址
條件資格
(一)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社會工作師法第7條各款情形之一。
(二)符合下列任一條件:
1、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五條應考資格。
2、考試規則第五條應考資格規定,且具社會工作相關系所碩士以上學歷。
3、領有社會工作師證書。
工作項目
(一)辦理社會救助及脫貧服務等各項業務之推展。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請檢具「紙本履歷表」一式4份(含200字以上自傳,工作相關經歷請註明起迄日,並註明出生年月日、戶籍地址、居住地址)
(二)履歷表附件資料 (每份皆要附):以下影本資料請註明「與正本相符」,並請加蓋私章
1.最高學經歷證書影本及在校歷年成績單。
2.修習四十五學分證明文件及社會工作實習證明文件。
3. 服務證明文件。
4. 社會工作師證書影本。(無則免附)
5. 身份證影本。
(三)於上開報名截止日期前逕送或郵寄(以郵戳為憑)至「嘉義縣太保市祥和二路東段1號嘉義縣社會局社會救助科沈小姐」,請註明「應徵約聘社會工作員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約聘社工員
115/09/17 ~ 115/10/01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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