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立景興國民中學
臺北市立景興國民中學幹事
公告日期
115/11/03
有效期間
115/11/03 ~ 115/11/10
職務列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條件資格
(一) 預估缺:預計115年12月1日出缺
(二) 公務人員考試及格經銓敘審定委任第5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須符合 109 年 1 月 16 日施行之職組暨職系名稱一覽表任用資格)。
(三) 未曾受懲戒或行政處分,並須配合學校需要作工作調整或職務輪調者。
(四) 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6 條、第 28 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 12 條 各款情事之一者。
(五) 無涉及性侵害、性騷擾或妨害性自主等事件尚在調查階段或已經檢、警查證遭提起公訴情事者。
(六) 未具雙重國籍。
(七) 具電腦文書操作及資訊處理能力。
工作項目
(一) 學生基本資料登錄、修改。
(二) 全年級學生通訊資料之建立。
(三) 班級緊急聯絡網製作。
(四) 製作全年級平日點名表、輔導課點表。
(五) 綜合表現成績處理(發繳交通知給導師、登錄班級幹部、敘獎。
(六) 列印、整理、寄發「學生缺曠課通知單」、「學生獎懲通知單」。
(七)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資格相關問題請洽人事室02-29323794轉 143 鄭主任或 144 黃小姐
業務內容相關問題請洽 學務處徐主任 轉120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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