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陽明交通大學附屬竹北高級中等學校
國立陽明交通大學附屬竹北高級中等學校組長
公告日期
115/11/04
有效期間
115/11/04 ~ 115/11/10
職務列等
委任第5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條件資格
(一)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5職等以上。
(二)須具採購證照。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6 條丶第 28 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 12 條各款規定之情事。
(四)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及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9條之情形。
(五)於中國大陸未設有戶籍、無領用中國大陸護照、身分證、定居證或居住證。
工作項目
一、各處室採購招標、驗收作業。
二、校舍修繕、管理維護、工程控管及補助計畫申請、成果回報。
三、協助辦理活動會場之布置及設備供應及其他支援事項。
四、規劃校舍、建築設備相關補助計畫撰寫、申請及執行事宜。
五、校園防災業務、防颱、防汛及建築物公共安全申報之工作。
六、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延長公告
一、報名方式: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應徵本職缺請務必採線上方式辦理,紙本不受理;意者請於公告截止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簡要自述請務必填寫)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及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請務必確認個人資料正確性,有錯誤或遺漏處,請先聯繫服務機關人事單位修正。應徵本職缺後,相關個人資料將以MyData登載為依據,不全或有誤部分不予採計。
二、甄選方式: 訂於115年11月12日(星期四)下午1時面試。
三、甄選程序:本次第二次公告,全部應徵者經初審通過,擇優通知面試。初審通過人數如未達2(含)人時,本校得決定是否再行延長公告,如延長公告,本次報名者將自動保留資格,無須再次報名。
※依性平法規定,須於任用前先行查核是否有不適任之情事,請於面試時繳交個人資料同意書正本,及「擬任(現職)人員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領用中國大陸護照、身分證、定居證或居住證情形具結書」。
四、本項職缺為預估缺,預計115年12月11日出缺,得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五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
五、人事室連絡電話:03-5517330,分機270、271。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組長
115/10/28 ~ 115/11/03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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