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豐原區瑞穗國民小學
臺中市豐原區瑞穗國民小學幹事
公告日期
115/11/04
有效期間
115/11/04 ~ 115/11/10
職務列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條件資格
(一)本校因進用身心障礙人數將有不足額之虞,本職缺需具有效期限內身心障礙證明。
(二)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畢業。
(三)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5職等以上,並具綜合行政職系法定任用資格者,且無限制轉調情事。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9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情事及其他不得任用情事者。
(五)具採購專業人員證照或採購實務經驗者尤佳。
(六)通過全民英檢初級或相當等級以上之英語測驗者尤佳。
(七)熟稔基本電腦網路應用、WORD、EXCEL等文書操作能力。
(八)品行端正、具主動服務熱忱、溝通協調能力、注重行政倫理,並能配合校務需要執行公務暨調整職務工作者。
工作項目
(一) 協助招標案件相關業務。
(二) 辦理體育館代管各項業務。
(三) 有關校園通行卡相關業務。
(四)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應徵者請於公告報名期限內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進入後請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應徵前請務必校對人事資料再送出,以確保正確性),請上傳照片,簡要自述不可空白,點選「應徵職缺」,並同意授權本校直接向人事總處取得投件者完整履歷資料,未授權開放取得履歷者恕不受理報名。
(二)應繳資料及證明文件(請於「我的應徵」裡將以下資料依序掃描合併為一個PDF檔上傳):
1、甄選報名表(如附件,請貼最近半年內二吋半身照片)。
2、有效期限內身心障礙證明。
3、採購專業人員證照(無則免附)。
4、退伍令或免役證明(無則免附)。
5、英檢能力檢定證明(無則免附)。
6、切結書(如附件)。
7、查閱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檔案同意書(如附件)。
(三)聯絡電話:
工作內容疑問請電洽總務處郭主任,聯絡電話:04-25262064分機730
報名事項疑問請電洽人事室黃主任,聯絡電話:04-25262064分機750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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