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臺中醫院

助理員

公告日期
115/11/05
有效期間
115/11/05 ~ 115/11/14
職務列等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人員區分
人事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條件資格
●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各款等依法不得任用之情事。
工作項目
1. 人事行政相關業務。 2. 其他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1. 應徵人員請於115/11/14前,點選「我要應徵」,履歷自傳不得空白,並上傳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現職派令、現職銓敘部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等證件影本資料 (資料均為pdf檔)。未完成上傳表件資料、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資格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 2. 請註明聯絡電話、手機號碼及電子郵件信箱帳號;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將通知面談,若資格不符、資料不齊全或未獲遴用恕不另行通知。 3. 本案除正取名額外,並得視甄選結果得擇優增列候補人員1至2名,候補期間3個月。 聯絡人:溫小姐 聯絡電話:04-22294411#5953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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