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地政局

技佐

公告日期
115/11/05
有效期間
115/11/05 ~ 115/11/11
職務列等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條件資格
(一)經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地方特考四等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符合測量製圖職系任用資格者之現職公務人員。 (二)無考試限制調任情事。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等規定不得任用(陞任)之情事者。
工作項目
(1)土地重劃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符合前項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提供線上調閱履歷功能,於115年11月11日前以線上履歷應徵,至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uid=33)線上應徵本職缺,並確認個人資料校對網站已維護完整履歷資料,逾期不受理。 聯絡電話:04-22218558分機63562,魏小姐 附註: (一)書面審查合格者,擇優面試,時間另行通知。資格不符、未獲遴用者恕不通知。 (二)本次徵才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有效。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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