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大城鄉美豐國民小學

幹事

公告日期
115/11/04
有效期間
115/11/04 ~ 115/11/07
職務列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條件資格
1.經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薦任升官等考試)及格或薦任升官等訓練合格,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員。 2.具大學以上學歷。 3.因編制員額較少無法組織甄審會與彰化縣政府視為同一機關者,是類機關(學校)之公務人員,不具應徵資格。 4.現敘薦任第六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之⼈員。 5.熟悉電腦操作及文書處理能力。 6.未曾受懲戒(或懲處)處分,具服務熱忱及協調溝通能力並能配合校務需要工作調整者。 7.考績4甲1乙以上,另具幹事工作經驗者尤佳。
工作項目
1.辦理本校總務處出納、文書及事務業務。 2.兼任辦理本校人事業務。 3.兼辦彰化縣二林鎮中興國民小學會計業務。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1.應徵前請務必至人事服務網(eCPA)/應用系統/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確認個人資料正確性,有錯誤或遺漏處,請先聯繫服務機關人事單位修正,並請登打簡要自述。應徵本職缺後,相關個人資料將以MyData登載為依據,不全或有誤部分不予採計。 2.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須填寫簡要自傳,請詳細填列)(請將個人大頭照掃描為PDF檔案上傳,未上傳者,視同資格不符),點選【應徵職缺】依程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3.請將最高學歷證明、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最近1次銓審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最近5年獎懲證明其他證明文件(如採購專業人員證照、通過英語能力檢定測驗合格證件、有效期間之身心障礙手冊正反面影本等,無則免附),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上傳,資料不齊者視同資格不符。 4.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擇優通知面試或業務測驗;不符資格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5.本項甄選結果得視需求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錄取結果將登載於彰化縣政府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s://www.chcg.gov.tw/ch/index.asp)首頁/徵才資訊/本府徵才錄取公告項下。 6.聯絡電話:(04)8941660分機18,林小姐。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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