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中央氣象署五分山氣象雷達站

技士

公告日期
115/11/04
有效期間
115/11/04 ~ 115/11/18
職務列等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條件資格
1. 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2. 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升官等考試或訓練合格,現敘薦任第六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具電機工程職系任用資格者。 3.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之限制,以及無限制轉調情形者。
工作項目
1.雷達等設備操作與運轉監測檢查。 2.通訊與網路設備、測試儀器、電源及空調設備維護。 3.雷達設備定期保養及緊急故障維修。 4.雷達原始資料儲存作業及行政電腦資料備份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6.本職缺需輪班。
聯絡方式
1.為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現職人員應徵本職缺作業請採線上方式辦理。 2.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需填寫簡要自述),點選【應徵職務】,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未填寫履歷表自述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 3.經本署初審符合資格者,擇優另行通知面試。面試結果如未獲錄取,恕不另行通知。 4.本項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 1 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如有疑問,請電洽人事室陳先生02-23491053。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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