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科長
公告日期
115/11/05
有效期間
115/11/05 ~ 115/11/26
職務列等
薦任第9職等
職系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條件資格
1.具教育部立案或認可之國內外大學院校學士以上學位,資訊管理、資訊科學、資訊工程等相關系所畢業或碩博士尤佳。
2.具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並具資訊處理職系任用資格。(經銓敘審定薦任第8職等以上合格實授)
3.具溝通協調及解決問題能力;具主管職務經歷尤佳。
4.具備英語說寫能力尤佳(檢具相關英檢證明,無則免附)。
5.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規定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工作項目
1.綜理公文系統科資訊業務之策略規劃、資源配置、專案推動及維運管理。
2.督辦文書及檔案管理電腦化作業規範、政府文書格式參考規範相關訂修及解釋事宜。
3.督辦公文檔案管理系統驗證及本局電子檔案技術服務作業。
4.督辦全國機關公文檔案資訊教育訓練事宜。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1.本項職缺以線上報名為主,請於本職缺公告期限內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完成線上報名作業(請至該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俾完成授權本局於甄選期間可取得履歷資料)。
2.如無法線上報名者,得以郵寄方式,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需含聯絡電話、詳述自傳)及相關證件影本(含現職職務銓審函、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等,以A4規格紙張影印,依序排列,並自左側裝訂),郵寄至本局黃小姐【聯絡電話:(02)8995-3547;地址:244013新北市林口區檔案館路1號6樓文書檔案資訊組】。
3.信封請註明應徵職務及白天聯絡電話,收件至公告截止日(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全者,不予受理。另請於上開期限前將履歷電子檔以電子郵件寄至[email protected]。初審合格者擇優另行通知面試,甄審未錄取,恕不退件,不再通知。
4.本職缺得視需要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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