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高雄科技大學
國立高雄科技大學組長
公告日期
115/11/05
有效期間
115/11/05 ~ 115/11/20
職務列等
薦任第8職等至薦任第9職等
職系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條件資格
一、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國外學歷需經驗證。
二、經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以上及格,現職各機關學校公務人員,現任薦任第8職等至第9職等職務,且現任銓敘審定合格實授薦任第9職等以上,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且無調任限制者。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未曾受懲戒處分,品行端正,能配合業務支援及職務輪調者。
四、工作認真負責、敬業、積極細心,擔任本職應具備法律與法規素養、營運管理能力、危機處理與情緒韌性、風險控管、核心金融與市場分析力、團隊領導與客戶關係管理等相關能力。
五、 熟悉電腦文書操作(如:Word、Excel、Powerpoint、ODF文件應用工具…等)及AI應用,具專案規劃及簡報能力者尤佳。
工作項目
職缺單位:財務處理財組
1.理財組業管法規修訂、評鑑、內控、SOP研擬。
2.統籌管理永續基金專戶及孳息業務。
3.年度各檔投資標的評價與金融單位洽談各項優惠措施。
4.綜理與督導理財組會議與行政相關業務。
5.其他主管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報名方式:
一、線上報名:
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現職公務人員應徵作業請115年11月20日止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履歷」(請上傳照片、每筆資料內容需完整且簡要自述不可空白及註明聯絡電話)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二、上傳資料:
另將下列文件依序掃描為單一檔案後上傳至該系統(無法上傳者資料請另寄至[email protected]。):
(一)考試及格證書
(二)現職派令
(三)銓敘審定函
(四)最高學歷證書
(五)近5年考績通知書
(六)專業訓練資料
(七)其他相關證明文件(例如全民英語能力分級檢定測驗、TOEIC等,無則免附)及相關經驗等資料。
三、甄選方式:合於初審條件者,擇優通知參加甄試,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四、備註:
(一)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1名至2名,候補期間自甄審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為限。
(二)視需要前往各校區執行業務,並配合支援及業務調整。
五、聯絡人:人事室 任小姐 07-3814526#12056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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