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國庫署

助理設計師

公告日期
115/11/05
有效期間
115/11/05 ~ 115/11/26
職務列等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條件資格
一、國內外大專以上資訊相關學系畢業,並熟悉開放文件格式軟體或MS Office 文書軟體處理。 二、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並具資訊處理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三、能配合業務需要加班及職務調整者,具資訊系統專案管理工作經驗尤佳。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 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 條各款情事之一及特考特用(含高普初等考試)限制調任者。
工作項目
一、應用系統採購及維護專案管理與執行。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採線上報名, 不受理郵寄報名): 請於本公告有效期限截止日前完成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完成線上報名作業( 請更新履歷資料、填寫自傳及完成授權同意本機關調閱完整履歷),並將下列證明文件依序掃描合併為單一PDF 檔後上傳: (一) 畢業證書影本(持國外學歷者, 需另檢附「駐外單位驗證後之學歷證件」及「中譯本」, 否則亦視同未具該學歷資格)。 (二) 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三) 現職服務機關派令影本。 (四) 現職或最近1 次銓敘部審定函影本。 (五) 最近5 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六) 英語檢定證明等相關資料影本(無則免附)。 二、注意事項及聯絡方式: (一) 報名履歷資料請據實填寫並檢附前述證明文件以供查核, 未檢附者視同未具該項學歷、經歷或檢定等資格,如填寫不實或偽造, 須自負法律責任。報名資料完整且經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談; 不符資格者, 恕不另行通知。 (二) 本次公開甄選正取1 名, 並視需要依規定擇優增列候補名額2 名, 候補人員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 候補期間為3 個月, 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期滿未通知遞補, 即自動喪失錄取資格。 (三) 聯絡電話: 應徵相關請洽黃先生(02)2322-7512; 業務相關問題請洽李科長, 電話(02)2395-7500 轉320。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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