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北門區公所

課員

公告日期
115/11/05
有效期間
115/11/05 ~ 115/11/11
職務列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條件資格
一、符合調任該職系職務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二、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之情事者。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第1項各款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各款等依法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工作項目
一、辦理農漁業及經建行政等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鄭先生 (06)7862001-173 [email protected] 1.檢附(1)應徵人員簡歷表(公務人員)請至臺南市政府人事處網頁徵才專區-徵才公告上方下載https://personnel.tainan.gov.tw/listRecruit.aspx?nsub=K0A410,務必填妥相關內容及自傳,並註明平日白天可聯繫之電話號碼 (2)考試及格證書影本(3)最高學歷證書影本(4)最近一次派令影本(5)最近一次銓敘部審定函影本(6)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7)英語檢定等相關證書(無則免附),掃描上傳徵才系統(恕不接受紙本資料)。2.報名方式:一律採線上報名,請至徵才專區最下方-我要報名-我同意以上聲明,進入填寫資料,並上傳簡歷表及相關證明文件。3.經審查合格者,將擇優通知面試,其餘人員不另行通知及退件,若無適當人選,得予從缺。4.為落實本市綠色人力及低碳節能政策,請面試人員多加利用大眾傳輸工具參加面試。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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