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畜產試驗所

助理研究員

公告日期
115/11/05
有效期間
115/11/05 ~ 115/11/19
職務列等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條件資格
1、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1項、第28條第1項各款、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無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事項。 2、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並具調任獸醫職系資格者。 3、國內外大專校院以上獸醫相關科系畢業,並領有獸醫師證書者。
工作項目
1、辦理家禽飼養管理相關試驗研究。 2、辦理家禽生物安全、疾病防治等獸醫相關業務。 3、辦助家禽產業疾病防治與輔導等業務。 4、協助家禽飼養、繁殖、管理及推廣業務。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請於 115 年 11 月 19 日前點選「我要應徵」,核對個人資料及繕打自傳(300字以上)後,依序上傳所列文件:(1)最高學歷證書(國外學歷證書應另檢附我國駐外機構認證之中譯本)、(2)獸醫師證書,及(3)其他相關專長證照、證書或證明文件(無則免附)。 二、符合用人需求者,擇優通知面試,如因所提供之聯絡電話或電子郵件錯誤至未能聯繫、通知後未到或不克參加者,均視同放棄。 三、本案甄選正取 1 名外,並視成績酌增備取人員 2 名,候補有效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 5 個月。甄審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 五、聯絡電話(06)5911211 轉 2023 陳小姐。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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