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東大學
國立臺東大學助理員
公告日期
115/11/05
有效期間
115/11/05 ~ 115/11/16
職務列等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職系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條件資格
(一) 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3職等以上,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二) 具政府採購專業人員證照或具總務行政經驗者尤佳。
(三) 未有涉及性侵害、性騷擾或妨害性自主等事件或尚在調查階段或已經檢、警查證遭提起公訴情事者。
(四)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進用及第28條不得任用等各款、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列不得任用消極條件,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及特考特用限制轉調之情事(轉調期間屆滿前兩個月除外)。
(五) 已具身心障礙或原住民族身分者,歡迎參加甄選。
(六) 本職缺由本機關(含一條鞭體系)以外人員遞補。
工作項目
(一) 總務處事務組綜合行政相關業務。
(二) 本校停車證申辦業務及違規車輛處理、車牌(證)辨識系統業務。
(三) 兩校區垃圾及資源回收、校本部廁所清潔委外採購案管理。
(四) 總務處專案事務工管理等相關業務。
(五)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089-517451利盈蓉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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