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畜產試驗所

約僱技術員

公告日期
115/11/06
有效期間
115/11/06 ~ 115/11/16
職務列等
5等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正取
1
候補
-
條件資格
中華民國國民且無兼具外國國籍,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事,且符合下列規定者,不限性別、年齡,惟屆滿65歲人員不予進用。 一、 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或高級中學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 二、 具小客車駕照者。 三、 具農業、農機、機械、畜牧、園藝或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四、 具鏟裝機操作技術士證照尤佳。
工作項目
(一) 協助執行牧草試驗之田間栽培管理及取樣調查。 (二) 協助執行牧草試驗現場人力及資材之調度管理。 (三) 協助執行牧草試驗田間現場相關農機具及設施之操作及維護保養。 (四) 協助執行飼料作物組建物設施及環境之管理及維護保養。 (五) 協助執行牧草生產調製作業及牧草地管理。 (六) 協助執行草庫房倉儲管理與牧草銷售及載運作業。 (七)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二、 工作時間 (一) 每週工作5日,並視業務需要協調輪派假日加班。 (二) 每日正常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每週不得超過四十小時。
聯絡方式
1.報名履歷寄送聯絡人:本所秘書室(事務)郭春芳小姐,聯絡電話:06-5911211轉2077。(台南市新化區牧場112號) 2.相關甄選簡章、報名履歷,請上本所網站-最新消息項下下載。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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