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基隆醫院
衛生福利部基隆醫院科員
公告日期
115/11/06
有效期間
115/11/06 ~ 115/11/16
職務列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人員區分
人事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條件資格
1.教育部認可國內外大學畢業。
2.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含升官等考試及格)
3.銓敘審定委任第5職等以上合格實授,具有人事行政職系任用資格。
4.熟悉電腦文書作業軟體(包含Word、Excel、PowerPoint等)與勞動法令等能力。
5.具醫院相關業務經驗、曾辦理組織編制、任免遷調、考績獎懲、兼職尤佳。
6.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至第28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之1、第21條第1項所列不得任用情事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情事之一者。
工作項目
1.辦理人事行政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為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全面實施線上應徵作業,現職人員應徵本職缺請務必採線上方式辦理。
二、符合應徵資格條件者,於公告期限內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線上作業(請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均須填寫完整且無誤),點選「應徵職務」,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並上傳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最新派令及銓敘部審定函、語言能力、其他相關證照證明文件。
三、本職缺為預估缺(預計於116年1月29日出缺),另增列候補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未獲通知面試或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
五、本院依菸害防制法,全面實施禁菸,並推動無菸職場,應徵者如獲錄取,需配合本院無菸環境政策,如有違者將依相關規定處理。
六、聯絡人: 02-24292525轉2350葉主任或轉2358陳小姐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留言討論區 (0 則留言)
目前尚無留言,成為第一個留言的人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