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市政府文化局
嘉義市政府文化局科員
公告日期
115/11/06
有效期間
115/11/06 ~ 115/11/09
職務列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條件資格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專校院以上畢業。
2.並具有本應徵職缺法定任用資格之現職人員。
3.具公文處理能力,並熟稔操作Word、Excel、PowerPoint等電腦文書作業軟體。
4.未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7條已屆限齡退休人員、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之情事者,品性端正具服務熱忱,主動積極配合行政業務者。
工作項目
【詳細工作內容請洽業務單位科長05-2788225#301】
1.辦理藝文場館營運升級計畫、藝術節、主題專案表演活動等業務。
2.策辦音樂廳旗艦及在地特色劇場演出等業務。
3.節慶特色及藝文教育札根計畫等業務。
4.研考、統計資料彙整及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相關規範等業務。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1.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應徵本職缺請務必採線上方式辦理,紙本不受理;意者請於公告截止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務必先行檢查相片、簡要自述及表內各欄位均需填寫完整),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並請確認個人資料正確性,有錯誤或遺漏處,請先聯繫服務機關人事單位修正。應徵本職缺後,相關個人資料將以MyData登載為依據,不全或有誤部分不予採計。
2.審查符合公告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面試或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正取1名,得視需要增列候補人員(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若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得予從缺。聯絡電話:05-2788225#105王先生。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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