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籌備處
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籌備處科員
公告日期
115/11/06
有效期間
115/11/06 ~ 115/11/20
職務列等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條件資格
1、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畢業。
2、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或相當等級(特種考試)以上考試及格,經銓敘審定薦任第6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具經建行政職系任用資格。
3、具備團隊精神、學習熱忱、抗壓能力、良好溝通能力,並能依業務需要接受工作指派。
4、具外語能力尤佳。(檢具相關證明,無則免附)
5、具公務機關查核、審計稽核或法制作業、行政裁處經驗尤佳。
6、具個人資料保護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7、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之情事者。
工作項目
1、非公務機關及公務機關個人資料保護管理之監督、查核機制之執行及推動。
2、追蹤列管個資外洩案件之監督通報,並提供後續處理建議。
3、國際查核政策與實務趨勢追蹤及分析。
4、個人資料侵害案件之跨部會協調聯繫事務。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1、初審合格者,得擇優通知面試(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如有疑問,請洽(02)33568016分機238簡小姐。
2、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辦理。請應徵者於本頁面下方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另請上傳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畢業證書、最近派令及銓審函等資料檔案,並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
3、本次徵才得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原始連結
留言討論區 (0 則留言)
目前尚無留言,成為第一個留言的人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