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警察局
嘉義縣警察局少年輔導員
公告日期
113/11/11
有效期間
113/11/11 ~ 113/11/25
職務列等
6等至7等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嘉義縣
地址
條件資格
(1) 領有社會工作師或諮商心理師證書者。
(2) 國內外社會工作相關研究院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且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五條規定所列資格者。
(3) 國內外諮商心理相關研究院所主修諮商心理,並經實習至少一年成績及格,得有碩士學位,且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心理師考試規則第七條規定所列資格者。
(4) 國內外少年輔導相關研究院所(教育暨家庭教育學類、犯罪防治學及輔導與諮商學類等)畢業得有碩士學位者。
(5) 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且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五條規定所列資格者。
(6) 取得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少年輔導相關學系(心理學、輔導與諮商類、教育暨家庭教育學類、犯罪防治學等)畢業者。
工作項目
1.辦理少年輔導業務 90%。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10%。
聯絡方式
1.收件期間:113年5月20日(星期一)前(以郵戳為憑),以掛號郵寄或親送至嘉義縣太保市祥和一路東段3號 (少年警察隊),並於信封上註明報考聘用人員字樣。
2.業務承辦人:少輔督導林柏含,電話(05)3621265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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