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玉里醫院
衛生福利部玉里醫院約用社會工作師/員(社會工作科)
公告日期
114/02/03
有效期間
114/02/03 ~ 114/02/28
職務列等
-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2
候補
2
工作地點
花蓮縣
條件資格
1.大學以上,社工相關科系畢業。
2.領有社會工作師證書。
3.能獨立作業、具個案服務、團隊合作經驗,有精神醫療工作經驗者優先考慮。
工作項目
1.執行精神醫療社會工作,包括:
(1)個案工作
(2)團體工作
(3)社區工作
2.專案業務規劃與執行:
(1)返鄉專車
(2)懇親會
(3)家屬座談會
3.實習生督導、訓練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歡迎對此職缺有興趣者投遞履歷*
一、本院環境優美,設備完善,有親和且專業之團隊。
二、薪資福利受勞基法及本院核薪標準保障。
1.約用社會工作員(固定薪) : 39,765元(大學以上)
2.約用社會工作師 : 依學歷、證照及績效獎勵金,合計薪資約47,000元~52,000元。(含:社工師證照費8000元,如有心衛專科社工師證照費則另加3000元)。
3.另有年終考核獎金。
※績效獎金:視醫院營運績效每季核發。
※各醫院約用人員同一年度內約用期間達九個月以上者,予以辦理年度考核;達四個月以上未滿九個月者,辦理另予考核;未滿四個月者不予考核。約用人員當年度十二月三十一日仍在職者,依照年度考核結果及當年度在職月份比例發給年終(考核)獎金。
三、應徵資格及職缺主要工作內容:
(一) 應徵資格:
1.大學以上,社工相關科系畢業。
2.領有社會工作師證書。
3.能獨立作業、具個案服務、團隊合作經驗,有精神醫療工作經驗者優先考慮。
(二) 職缺主要工作內容:
1.執行精神醫療社會工作,包括:
(1)個案工作
(2)團體工作
(3)社區工作
2.專案業務規劃與執行:
(1)返鄉專車
(2)懇親會
(3)家屬座談會
3.實習生督導、訓練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四、本次應徵投遞履歷應檢附之文件:
1.履歷表
【請至本院官網首頁→選擇"便民服務"→表單及資料下載→人事室→下載【應徵人員履歷表空白格式(統一格式)】檔案,填寫完成後請務必於右下角簽章處簽名】。
2.畢業證書。
3.其他相關經歷證照資料。
五、本次應徵採通訊報名,請將【履歷表、畢業證書影本及其他相關經歷資料】郵寄(以郵戳為憑)至【981花蓮縣玉里鎮中華路448號衛生福利部-玉里醫院人事室收】或以電子郵件寄至【[email protected]】,並請註明【應徵:約用社會工作師/員(社會工作科)】
六、履經歷與本職務相符者,將擇優以電話聯絡安排面試,不適合者恕不另行通知,如所送履歷若需返還,請附上回郵信封。
※如正取人員未報到或有職務列等相同、職務性質相近之職缺時,得依序由備取人員遞補之。備取期間為3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翌日起算。
※本院依菸害防制法,全面實施禁菸,並推動無菸職場;應徵者如獲錄取,需配合本院無菸環境政策,如有違者將依相關規定處理。
※歡迎身心障礙者參加甄選。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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