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立復興國民中學
宜蘭縣立復興國民中學幹事
公告日期
114/02/04
有效期間
114/02/04 ~ 114/02/09
職務列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綜合行政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宜蘭縣
條件資格
1.具委任第5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綜合行政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之現職(任現職達1年以上)公務人員;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及特考特用(含高普初等考試)限制調任者。
2.未曾受懲戒或行政處分,品行端正、具服務熱忱,身心健康,無不良嗜好;注重行政倫理,並能配合學校需要,執行公務暨工作職務調整。
3.需具備電腦(Word、Excel及Internet)應用與操作處理能力未具雙重國籍或多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4.需熟悉政府採購法並具執行能力(持有採購專業證照者優先考量)。
5.本職缺為預估缺,預計114年3月31日起出缺。。
工作項目
1.特定標案採購管理及相關預算執行管控及核銷。
2.全校小額採購(含綠色及優先採購)、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3.管理消耗品領取、登帳、製作報表
4.小額零用金報支登帳
5.場地租借申請
6.家長會會計事務
7.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1、請於徵才公告報名期限內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請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需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並上傳最高學歷證件、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最近銓敘審定函及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等資料影本(請掃描合併為1個電子檔),未完整上傳前述附件資料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本校不另行通知補件)。
2、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擇優另行通知面試(本次甄選程序將採本校實地面試方式辦理);資料上傳不全、資格不符、未獲參加面試或甄選後未錄取者,恕均不另行通知。
3、本次徵才正取1名,得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時,得予從缺。
4、聯絡電話:03-9322942-5061廖小姐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留言討論區 (1 則留言)
J
JJ
超過 1 年前
很常開的缺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