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國土管理署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聘用工程司(電機類)
公告日期
114/02/06
有效期間
114/02/06 ~ 114/02/16
職務列等
無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新北市
條件資格
1.學經歷需符合下列規定之一並具工作履歷證明文件者。
(1)國內外研究院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並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專業訓練或研究工作1年以上著有成績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2年以上者。
(2)國內外大學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專業訓練或研究工作2年以上著有成績;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4年以上者。
(3)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10年以上者。
2.積極熱忱,負責盡職,能配合加班或出差,具備簡報、文書處理等電腦基本操作能力。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情事者。
工作項目
1.辦理公有建築工程水電、消防設備規劃、設計、繪圖編審。
2.辦理研擬建築計畫與技術服務招標文件,依政府採購法辦理委託規劃設計業務管理。
3.辦理審查建築工程水電、消防設備圖說及施工預算書等。
4.其他建築工程相關業務。
聯絡方式
1.請於114年2月16日前(含)本職缺採線上報名方式,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註冊登入後完成履歷填寫【自傳不可空白,另請上傳畢業證書電子檔,如有其他相關證明文件(例:工作經歷證明、專業證照)亦請檢附】,確認應徵職缺及履歷資料無誤,並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2.請於履歷表註明通知面試公文可寄達之郵遞區號及住址、可隨時聯絡之電話號碼(如行動電話號碼)。資格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或未錄取者恕不退件、不通知(聯絡人:高小姐,電話:8771-2781)。
3.本次公開甄選得擇優增候補人員2名,如無適當人選時得從缺,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由本署視業務需要考量進用。
4.本職缺月酬待遇薪資,研究所畢業為376薪點,換算薪資為50,760元,大學畢業為344薪點,換算薪資為46,440元。
5.相關敘薪及晉敘依據113年11月15日訂頒之「內政部國土管理署聘僱人員管理要點」辦理。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聘用工程司(電機類)
113/12/24 ~ 114/01/07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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