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伸港鄉公所
彰化縣伸港鄉公所村幹事
公告日期
114/02/10
有效期間
114/02/10 ~ 114/02/18
職務列等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職系
綜合行政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彰化縣
條件資格
(一) 經公務人員普通考試及格,並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人員。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工作項目
(一)辦理民政課業務並依錄取人員特質及內部職缺調整情形,適性分派工作。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一律採線上應徵。
請至「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內,維護個人資料(如戶籍地、現居住地…)、簡要自述(自傳)、上傳個人大頭照(切勿空白),並授權本公所可取得履歷資料。(註:資料完整性納入評分要項,請務必確定完整性)
(二)檢附資料
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現職派令、最近1次銓敘部審定函、最近1年考績通知書、相關專業證照,請製作成PDF檔上傳系統。
(三)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必要時擇優通知參加面試(面試時間另行通知)。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恕不通知及退件。
(四)聯絡電話:04-7982010#171人事室陳課員。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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