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北區國稅局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稅務員
公告日期
114/02/11
有效期間
114/02/11 ~ 114/02/14
職務列等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財稅金融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新北市
條件資格
一、專科以上畢業。
二、公務人員高考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含升官等考試及格)、升官等訓練合格者。
三、符合財稅金融職系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薦任第6職等(含)以上。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所定情事。
五、本職務預定於114年3月6日現缺,於職務出缺日起無限制調任情事。
六、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七、無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及15條,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之情事(按:如有擔任負責人、董事、監察人、執行業務股東等,請於到職前處理竣事)。
工作項目
國稅稽徵業務。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採線上報名方式遞件(恕不受理紙本郵寄應徵)
(一) 本職缺應徵作業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需填寫自傳),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履歷表電話聯絡資訊請更新正確,另請撰寫簡要自述,完成授權同意開放調閱履歷資料,並將下列證明文件全數上傳該系統。
(二) 應檢附證明文件如下:
1. 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2.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3. 現職派令影本
4. 最近銓敘部審定函影本
5. 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二、初審合格者,通知參加面談。(初審不合格恕不另行通知)
三、本次甄選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審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聯絡電話:03-3396789分機1710劉小姐,若欲詢問職缺工作內容請洽02-22436789分機422周小姐。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稅務員
114/01/21 ~ 114/01/24
助理員
114/01/17 ~ 114/01/20
稅務員
114/01/03 ~ 114/01/10
稅務員
113/12/30 ~ 114/01/02
稅務員
113/12/30 ~ 114/01/06
稅務員
113/12/23 ~ 113/12/26
稅務員
113/12/13 ~ 113/12/20
助理員
113/12/05 ~ 113/12/10
稅務員
113/12/03 ~ 113/12/10
書記
113/11/20 ~ 113/11/25
稅務員
113/11/07 ~ 113/11/11
稅務員
113/11/05 ~ 113/11/15
書記
113/11/05 ~ 113/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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