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矯正署雲林看守所
法務部矯正署雲林看守所駕駛
公告日期
113/10/01
有效期間
113/10/01 ~ 113/11/15
職務列等
-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駕駛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雲林縣
條件資格
(1) 中央所屬機關學校現職駕駛(含技工、工友,應徵資料不另退還)。
(2) 身體健康、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
(3) 國中以上畢業;持有汽車駕照(持有職業大客車駕駛執照者優先錄取)。
工作項目
本所各種公務車輛駕駛、基本養護及其他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履歷表及簡章請至本所官網下載利用(https://www.ulp2.moj.gov.tw/296451/296499/296500/?PageSize=30&type=03)
本所總務科楊小姐,聯絡電話:(05)6362788分機1174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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