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衛生局

醫師

公告日期
114/02/14
有效期間
114/02/14 ~ 114/12/31
職務列等
師(三)級
職系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雲林縣
條件資格
甄選「雲林縣斗六市衛生所、斗南鎮衛生所、虎尾鎮衛生所、大埤鄉衛生所、莿桐鄉衛生所、東勢鄉衛生所、褒忠鄉衛生所、臺西鄉衛生所、元長鄉衛生所、口湖鄉衛生所及水林鄉衛生所」等11所師(三)級醫師各1員。 (一)醫學院醫學系畢業,並具有衛生福利部核發醫師證書。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規定不得任用之情事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規定不得陞任之情形。
工作項目
綜合保健、公共衛生及醫務管理等業務。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自傳請簽名)、全部學經歷證件(含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服務證明、醫師證書、其他經歷證件影本);所檢附證件影本資料請註明「與正本相符」及加蓋私章,並依序以A4大小裝訂整齊。 (二)前項資料請寄送雲林縣衛生局「64054雲林縣斗六市府文路34號」,並於信封上註明「應徵雲林縣OO鄉/鎮衛生所醫師職務」(現職人員請使用人事行政總處線上應徵方式)。 (三)聯絡電話及承辦人:05-7002188、黃先生。 (四)備註:證件不齊及逾期均不受理。合者訂期另行通知面試,不合者不通知亦恕不退件;若未獲遴用,恕不通知;應徵人員均不適任時,得予從缺。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醫師
113/06/20 ~ 11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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