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動物保護防疫處
新北市政府動物保護防疫處技佐
公告日期
113/11/11
有效期間
113/11/11 ~ 113/11/14
職務列等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職系
獸醫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2
候補
2
工作地點
新北市
條件資格
1、現敘委任第四職等以上,具有獸醫職系法定任用資格經銓敘有案之公務人員。
2、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之考試及格(含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轉任公務人員)。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及特考任用限制調任者。
工作項目
1、辦理動物保護及防疫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進行報名,請於報名期限截止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另請將下列相關資料掃描成一份電子檔後上傳:
1、身份證正反面影本,如具身心障礙證明(手冊),請併同檢附。
2、考試及格證書及獸醫師證書影本。
3、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4、最近1次職務派令影本。
5、最近1次銓敘審定函影本。
6、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二、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不符合者不予通知,若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得予從缺。
三、本次徵才得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聯絡E-MAIL:[email protected]
聯絡電話:02-29591781分機1239陳先生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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