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位發展部資通安全署
數位發展部資通安全署分析師
公告日期
114/02/19
有效期間
114/02/19 ~ 114/02/26
職務列等
薦任第8職等至薦任第9職等
職系
資訊處理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2
候補
4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1、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或相當等級之特種考試及格,經銓敘審定薦任第7職等(含)以上合格實授,具資訊處理職系任用資格者。
2、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具資訊處理相關學歷者及資訊技術或資訊管理相關證照者尤佳。
3、通過全民英檢中級或相當等級以上英語能力檢定者尤佳。
4、具備跨機關協調與行政處理能力、良好語言文字表達、獨立規劃及自我挑戰精神者尤佳。
5、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規定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及各類考試限制轉調情事者。
工作項目
1.辦理危害國家資通安全產品之審查與諮詢;資通訊系統規劃、建置、維運及專案管理。
2.資通安全通報應變網(含演練)、警訊發布系統、資料倉儲及數據戰情中心之建置與維運;精進聯防監控情資收容研析平台(SOC)及辦理平台情資資料進階分析。
3.政府資安人才培育之策略規劃及協調。
4.資安稽核資料分析之發展規劃及平台建置推動管理。
5.其他綜合性事務與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新增職缺】
1、請於114年2月26日(星期三)前,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將語文檢證定、資安相關或其他證書(照)資料上傳(請依序掃描合併為1個電子檔,無則免附),未於期限前完成者視同未報名,請勿寄送紙本資料。
2、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及用人需求者,擇優通知參加筆試及面試;不符資格者,恕不另行通知。
3、本項甄選經評審應徵者行政資歷、專長領域、領導管理、溝通協調及業務規劃等面項綜合評量並派任適當組別,另得視需要增列候補名額,其名額至多以職缺數2倍為限,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
4、如有相關疑義請洽林小姐(聯絡電話:02-23808856)。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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