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榮民總醫院
臺北榮民總醫院契約行政助理
公告日期
114/02/24
有效期間
114/02/24 ~ 114/03/07
職務列等
-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2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 具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具雙重國籍身份。
2. 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高中(職)以上學歷,醫務管理、資訊或相關科系畢業並具病歷資訊管理背景、病歷資訊管理師證照尤佳。
3. 熟悉電腦文書作業操作能力(如Excell、Word、Power point)
附註:
1. 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六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因公致身心障礙退除役官兵及一般退除役官兵者,依序優先錄用。
2. 本院現職契約人員任現職滿一年以上者始得報考,並應檢附原服務單位同意書,未附者不得參加應試。
工作項目
1.櫃檯相關業務(病歷複印申請、收費、病歷借閱、稽催等工作)。
2.病歷管理相關業務(電子病歷、檔案管理、病歷調閱、病歷掃描及稽核等相關工作)。
3.公文處理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1.工作薪資:
依「本院運用醫療作業基金進用醫務人員作業要點」辦理。每月薪資本俸與工作獎金合計約新台幣30,000~33,470元(工作獎金視醫院營運狀況發給,新進人員試用3個月期間按70%核發)。
2. 報名注意事項:
(1)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14年3月7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2)報名方式:請以掛號郵寄或專人送達「11217臺北市北投區石牌路二段201號、臺北榮民總醫院醫務企管部病歷管理組收」,信封請註明「應徵契約行政助理」字樣,經審核符合資格者,擇優通知考試,恕不退件。
3. 報名應繳資料(以A4紙張呈現):
(1)報名表附照片(報名表自行下載)。
(2)自傳(500字以內,末頁請簽名)。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黏貼於報名表)。
(4)畢業證書影本。
(5)經歷證明文件影本(如服務證明、離職證明等)。
(6)退伍令或免服兵役證明影本(女性則免)。
(7)其他證件:病歷資訊管理師或其他證照影本。
4. 考試注意事項:
(1)考試方式:筆試70%與口試30%;總成績未達70分或其中一科分數低於60分者,不予錄取。
(2)請攜帶身分證正本應試。
五、錄取通知方式:於臺北榮民總醫院網站公告,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六、聯絡人及電話:醫務企管部病歷管理組鄭小姐(02)28712121轉89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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