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國家公園署玉山國家公園管理處

駕駛

公告日期
114/02/26
有效期間
114/02/26 ~ 114/03/25
職務列等
-
職系
人員區分
駕駛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南投縣, 嘉義縣, 高雄市, 花蓮縣
條件資格
(一)「駕駛」,需具備合格之「職業駕駛執照」。 (二)中央機關學校之「現職工友」,品德端正、身心健全、具服務熱忱、無不良嗜好,經機關學校同意移撥、能適應高山環境者。 (三)國中以上畢業,具電腦操作能力者佳。 (四)具原住民身分尤佳。 (五)具有經驗及特殊專長且符合本處「工作項目」需求者優先錄取。
工作項目
(一)駕駛(應徵此職別者工作項目之一)。 (二)保育研究調查及巡山護管(含獵具拆除)等。 (三)步道設施維護及植栽養護。 (四)山難搜救及火災救助。 (五)其他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本處行政室聯絡電話:(049)2348271,聯絡人:陳先生。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駕駛
114/01/21 ~ 114/02/20
檢視
技工
113/10/21 ~ 113/11/20
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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