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矯正署臺南少年觀護所
法務部矯正署臺南少年觀護所約僱人員
公告日期
114/02/26
有效期間
114/02/26 ~ 114/03/11
職務列等
-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正取
2
候補
4
工作地點
臺南市
條件資格
(一)中華民國國民,年滿18歲以上。
(二)性別不拘。
(三)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者。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7、28條各款不得為公務人員情事且符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1項規定者。
(五)經公立或教學醫院體格檢查合格,無法定傳染病者。
工作項目
擔任本所女性收容人戒護安全管理勤務(含夜間勤務)及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人事室黃主任、電話:06-2150583#16;06-2781917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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