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關務署高雄關

聘用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期
114/02/27
有效期間
114/02/27 ~ 114/03/07
職務列等
聘用至聘用
職系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高雄市
條件資格
1.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者。 2.熟悉電腦文書作業。 3.具公文撰稿或寫作能力者。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所列任用限制各項情事。 5.視業務需求能配合加班、彈性調整上下班時間或輪班(註:可能24小時輪值)。 6.歡迎具原住民身分者報名。
工作項目
1.辦理關務綜合性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1.報名方式:自即日起受理通訊報名,報名表(至附件下載)並請以掛號郵寄至(804)高雄市鼓山區捷興一街3號「財政部關務署高雄關人事室林先生收」,另於信封上請註明「應徵聘用職務代理人」。報名截止日為114年3月7日,以郵戳為憑。逾期、報名表格式不合、證件不齊、聯絡電話及E-mail未載明或不正確者恕不受理。 2.檢附資料:意者除應檢具報名表(應黏貼照片及身分證件影本)及學歷證明文件影本各1份,如具有專業證照者,亦須檢附相關證件影本1份(上開證件於錄取後須繳驗正本,如有偽(變)造、假借或冒用等情事,將逕予撤銷錄取資格。書面應徵資料,恕不退還)。 3.擇優口試及公布口試名單:本關將根據報名表及所附證明辦理初審,初審後擇優口試,口試名單預計將於114年3月11日下午5時前公告於高雄關網站最新消息(恕不個別通知)。 4.口試時間:暫定於114年3月13日(星期四)辦理,相關時間、地點、流程及方式將併同口試名單公告於本關外網最新消息。※後續得視報名情況調整口試日期。 5.正取及備取名額: (1)正取1名,備取若干名。本次甄選正取職缺以聘用職務代理人為主;備取職缺視機關需求依序進用。 (2)為免影響機關人力運用,如為本關現職聘用(約僱)職務代理人或約僱人員,且聘用(約僱)契約迄日尚餘3個月以上者,請勿應徵。 (3)應徵人員不合適者,本關得予從缺。候補期間自遴選結果公告之翌日起算1年。候補人員於候補期間內,得視業務需要,依序遞補本次或嗣後產生得約聘人員代理之職缺。 6.到職時間及約僱期間:正取人員預定於114年4月到職。聘用期間如下:約聘職務代理人為實際到職日被代理人回職復薪前1日止,屆時無條件解聘。解聘者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7.依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規定,本機關長官對於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不得在本機關任用,有上開情形者,請勿應徵。 8.待遇支給:依據「聘用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俸點支給報酬標準表」280薪點,支給月酬薪資約新臺幣3萬7,800元;其他勞、健保等,均依相關規定辦理。 9.連絡電話:07-5628116,林先生。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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