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政府

主任

公告日期
114/02/27
有效期間
114/02/27 ~ 114/03/07
職務列等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會計審計
人員區分
主計人員
正取
1
候補
1
工作地點
苗栗縣
條件資格
1.本職缺為苗栗縣立烏眉國民中學會計室主任(薦任第6至第7職等)。 2.應徵資格為苗栗縣政府主計處及所屬主計機構以外之現職公務人員,採外補(預估缺)方式辦理。 3. 具有主計機構人員設置管理條例第20條任用資格之現職主計人員,或現職公務人員並經公務人員考試或公務人員升官等考試會計、審計、統計相關職系及格,並曾任主計或審計職務1年以上,著有成績,具有擬任職務之任用資格。 4.熟諳政府採購法及主計相關法規並具協調溝通能力。
工作項目
1.主辦會計業務。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 本職缺應徵採線上作業方式,無須郵寄紙本資料。請確實至「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 (MyData)」核對個人資料正確性(主計總處核定之優秀主計人員須登錄於獎懲欄位,英語、日 語、法語、德語、西語、原住民語或客語能力測驗合格並領有證書,須登錄於專長欄位;個人資 料有錯誤或遺漏處,請先聯繫服務機關人事單位修正),並登打簡要自述。依本系統之職缺公告 資料左下角「現職公務人員應徵作業說明」及步驟提示訊息,於公告期限內完成報名作業,並請 同步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功能。 二、報名上傳資料: (一)「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資料有誤或未及更新項目之佐證文件(無則免附)。 (二)經主計總處認證之專業訓練,時數將以1.5倍計算,請至「eBAS/主計人員人事應用系統/主 計人員訓練管理資訊/訓練資訊公告區/個人訓練查詢/個人認證訓練紀錄」下載現職及同序列 職務期間之訓練資料(最長可採計1090308-1140307),於報名時上傳PDF檔。 (三)任現職未滿1年者,請檢附最後1次派令掃描檔。 三、應徵人員報名本職缺後,相關個人資料將以系統登載為依據,不全或有誤部分不予採計,相 關資料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其涉及 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四、就報名參加且符合本職缺遴選資格條件者,進行面試。 五、本次甄選除正取1名外,另視成績酌增候補1名,候補期間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 算。 六、本案聯絡人:本處決算科許科長,聯絡電話:037-328157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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