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

聘用工程員

公告日期
114/03/04
有效期間
114/03/04 ~ 114/03/10
職務列等
-
職系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臺北市
地址
條件資格
一、國內外大學土木工程、建築工程等相關科系畢業者。 二、國內外大學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工作經驗6個月以上者。
工作項目
一、辦理高氯離子混凝土建築物之列管與後續追踨專案相關業務。 二、委託三大公會現勘列管已逾3年須拆除重建案是否疑似符合臺北市高氯離子混凝土建築物優先強制拆除原則。 三、每月定期更新管控列管高氯離子混凝土建築物之新增、解除列管案件、停用戶數、裁罰件數、不予裁罰件數、都更件數、戶數、都更進度、申請建照或拆照進度、預計拆除時程、拆除補助核撥。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新進人員須自計畫所訂最低薪點起支,並依考核規定晉級(待遇:新台幣42,120元至50,760元)。 二、自實際到職起試用3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及格後續聘至114年12月31日止。115年度起依聘用計畫表及成績考核一年一聘,聘用期限至116年12月31日止。 三、本次甄試報名表及簡章相關規定請至台北市就業服務處網站首頁『最新消息』區下載:http:// eso.gov.taipei,服務電話:(02)2308-5231。 四、詳情請至就服處網站查詢:114年第3次臺北市政府各機關委託臺北市就業服務處公開甄試約聘僱人員暨專案技工及公立幼兒園契約人員簡章。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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