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觀光旅遊局
新北市政府觀光旅遊局約僱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期
113/11/13
有效期間
113/11/13 ~ 113/11/26
職務列等
約僱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新北市
條件資格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工作項目
1.襄助觀光活動執行。
2.觀光宣傳行銷。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採電子郵件或郵寄方式報名(兩者擇一):
(一)電子郵件方式:相關履歷資料請mail至[email protected]信箱,並請於主旨註明「參加觀光企劃科助理員職務代理人甄試」,另請附上「白天聯絡電話或手機號碼」。
(二)郵寄方式:請郵寄至新北市政府觀光旅遊局黃小姐收(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26樓,電話:29603456轉4131),並於信封上註明「參加觀光企劃科助理員職務代理人甄試」及「白天聯絡電話或手機號碼」(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均不予受理)。
(三)報名期間:自113年11月13日起至112年11月26日止,最後收件期限為報名截止日下午5點前須「送(寄)達」本局(以本局收件時間為主),逾期、使用其他報名表或證件不齊者均不予受理。
二、請檢附下列資料:(電子郵件請以掃描檔傳送;郵寄者請以A4規格紙張影印並依序裝訂;資料若提供不實或有遺漏,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負責。)
(一)新北市政府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表格請至相關附件下載或至新北市政府觀光旅遊局網站https://newtaipei.travel/>行政資訊網>公告資訊>徵才公告>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下載),應含基本資料、學經歷、專長、相關證照及自傳,請詳實填寫,並簽名或蓋章)
(二)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三)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註明僅供查驗身分用)。
(四)如具相關證照者請併附提供。
三、甄試、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
(一)由本局就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甄試,未合格者恕不另行通知。
(二)經甄試錄取者,由本局通知當事人,並依規定辦理僱用手續,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本局得予從缺。本次徵才列候用人員2名,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薪酬:本職缺以約僱4等(月支報酬新臺幣33,750元)支薪。
五、僱用期間:自僱用之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錄取分發人員報到前1日止(預估約為114年10月中旬,視當年實際分發作業期程而定。)
六、聯絡電話:(02)2960-3456分機4131黃小姐(早上8點半至12點、下午1點半至5點)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約僱職務代理人
113/11/06 ~ 113/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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