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東華大學

約僱人員

公告日期
113/11/13
有效期間
113/11/13 ~ 113/11/20
職務列等
約僱
職系
人員區分
主計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花蓮縣
條件資格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歷。 2.熟悉基本電腦文書處理及資料處理操作能力。 3.熟諳基本會計處理相關規定。
工作項目
1、經費收支會稿、審核、簽證。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檢附下列資料: 1.履歷表。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3.身分證明文件影本。 4.其他工作經歷及相關證照等文件影本。 二、本公告僅接受電子郵件投遞履歷,相關資料請於113年11月20日前,以電子郵件寄送(信箱[email protected]): 1.收件人:國立東華大學主計室 張小姐。 2.連絡電話:03-8906081。 3.聯絡E-mail:[email protected]。 三、其他事項: 1. 本職缺依本校校務基金工作人員僱用要點進用。 2.本次甄選正取名額1人,並擇優備取1至2人,於正取人員放棄時依序遞 補,試用期間2個月,備取期間3個月內有效。 3.書面資歷審查通過者,另行通知面試;未通過者,不通知。 4.本職缺薪資依學歷計支 (專科一級薪點230點,折算月薪新台幣27,470元計;學士一級薪點290點,折算月薪新台幣34,249元), 約僱期間為報到日起至僱用原因消滅時(預估期間至114年10月),應即無條件解職。 5.如有未盡事宜,依現行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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