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恆春戶政事務所
屏東縣恆春戶政事務所書記
公告日期
114/03/12
有效期間
114/03/12 ~ 114/03/21
職務列等
委任第1職等至委任第3職等
職系
綜合行政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屏東縣
條件資格
1.經銓敘審定委任第1職等以上合格實授,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人員,且無限制調任情事者。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3.具服務熱忱、敬業精神並能配合機關業務需求值班及職務輪調者。
工作項目
1.辦理各項戶籍登記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聯絡方式
1.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線上」應徵職缺,並上傳相關附件(包含自傳、考試及格證書、畢業證書、現職派令、最近銓敘部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等相關證明文件。)未完成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線上報名,恕不受理。
2. 甄選方式採資歷審查,必要時將擇優通知面試。相關資料未檢附齊全者,視為資格不符,恕不通知補件或退件;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3.本次甄選擇優正取1名,另得列候補名額1名,以遞補本項職缺為限,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聯絡電話:(08)8895713轉22潘小姐。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書記
114/02/27 ~ 114/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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